凹陷性颅骨骨折临床路径(2011年县医院版)
目录
基本信息
《凹陷性颅骨骨折临床路径(2011年县医院版)》由卫生部于2011年7月12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科10个病种县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100号)印发。
发布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科10个病种县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1〕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安排,根据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整体部署,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总结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县医院医疗实际,研究制定了腹股沟疝、急性阑尾炎、下肢静脉曲张、胆总管结石、良性前列腺增生、肾结石、股骨干骨折、腰椎间盘突出症、凹陷性颅骨骨折、高血压脑出血等县医院外科10个常见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实际,在我部制定的临床路径原则内,指导辖区内县医院细化各病种的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原则上,各县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时应当参照本通知下发的县医院版临床路径实施,有条件的县医院可参照我部下发的临床路径(2009年-2011年版)实施。请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外科10个病种县医院版临床路径。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王建卫、胡瑞荣、焦雅辉
电 话:010-68792413、68792840
邮 箱:mohyzsylc@163.com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临床路径全文
凹陷性颅骨骨折临床路径(2011年县医院版)
一、凹陷性颅骨骨折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凹陷性颅骨骨折(开放性、闭合性)(ICD-10:S02.902)
行开颅凹陷性颅骨骨折清除术或骨折复位术。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神经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王忠诚神经外科学》(王忠诚主编,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神经外科学》(赵继宗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1.病史。
2.体格检查。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神经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王忠诚神经外科学》(王忠诚主编,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神经外科学》(赵继宗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1.开颅凹陷骨折清除及骨折复位术手术原则:
(1)闭合性颅骨骨折:
①儿童乒乓球样凹陷骨折,不伴有神经机能障碍,无需手术治疗;
②儿童颅骨凹陷骨折较大较深,在全麻下行钻孔、凹陷骨折撬起复位术;
③成人颅骨凹陷骨折≤5cm,深度≯0.5cm,不伴有神经缺损症状和体征的患者,无需手术治疗;
④成人颅骨凹陷骨折>5cm,深度>1cm的患者,行手术治疗;
(2)开放性颅骨骨折:
①有开放性伤口的患者,立即手术治疗 ;
②颅骨骨折参考闭合性颅骨骨折适应症处理。
2.禁忌症:
(1)有严重心脏病或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等,全身状况差,不能耐受手术者;
(2)有凝血功能障碍的患者。
3.手术风险较大者(高龄、妊娠期、合并较严重内科疾病),需向患者或家属交待病情;如不同意手术,应当充分告知风险,履行签字手续,并予严密观察。
(四)标准住院日为≤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S02.902)凹陷性颅骨骨折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同时合并脑挫裂伤、硬脑膜外血肿、硬脑膜下血肿等患者不进入此路径。
(六)术前准备(入院当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2)肝功能、肾功能、血电解质、凝血功能、血糖、感染性疾病筛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2.根据患者病情可以选择:头颅CT扫描。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建议使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明确感染患者,可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①成人:0.5g-1g/次,一日2-3次;
③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④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2)推荐头孢呋辛钠肌内或静脉注射:
①成人:0.75g-1.5g/次,一日三次;
②儿童:平均一日剂量为60mg/kg,严重感染可用到100 mg/kg,分3-4次给予;
③肾功能不全患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制订给药方案:肌酐清除率>20ml/min者,每日3次,每次0.75-1.5g;肌酐清除率10-2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2次;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1次;
④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⑤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3)推荐头孢曲松钠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①成人:1g/次,一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
②儿童:儿童用量一般按成人量的1/2给予;
③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2.预防性用抗菌药物,时间为术前0.5小时,手术超过3小时加用1次抗菌药物;总预防性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3.开放性颅骨骨折的患者及时肌注破伤风抗毒素。
(八)手术日为入院当天。
2.手术方式:开颅颅骨骨折撬起复位术,碎骨片清除术或骨折复位固定术。
4.术中用药:脱水药、降压药、抗菌药物,酌情使用抗癫痫药物。
5.输血:根据手术失血情况决定(如骨折碎片刺破矢状窦合并大出血)。
(九)术后住院恢复≤14天。
1.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术后24小时之内及出院前根据具体情况复查头颅CT,了解颅内情况;化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肝肾功能、血电解质等。
4.术后7天拆除手术切口缝线,或根据病情酌情延长拆线时间。
(十)出院标准。
2.与手术相关各项化验检查结果无明显异常。
3.手术切口愈合良好。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术中或术后继发手术部位或其他部位的颅内血肿、脑水肿、脑梗塞等并发症,严重者需要二次手术,导致住院时间延长、费用增加。
2.术后出现切口或颅内感染、严重神经系统并发症,导致住院时间延长、费用增加。
3.术后继发其他内、外科疾病,如肺部感染、下肢深静脉血栓、应激性溃疡等,需进一步诊治,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二、凹陷性颅骨骨折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 凹陷性颅骨骨折(ICD-10:S02.902)
行开颅颅骨骨折撬起复位术,碎骨片清除术或骨折复位固定术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