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痫前期临床路径(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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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子痫前期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子痫前期临床路径(2016年版)

一、子痫前期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子痫前期(ICD-10:O13/O14):妊娠34周以后的晚发重度子痫前期。

(二)诊断依据。

根据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 版)和《妇产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8版)

1.病史:高危因素

2.临床表现:高血压尿蛋白水肿;特别注意有无头痛视力改变、上腹不适等。

3.辅助检查血液检查、肝肾功能测定、血脂、尿液检查(包括24小时尿蛋白)、血电解质超声影像学检查肝、肾等脏器及胸腹水情况、血气分析眼底检查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电子胎心监护B超检查胎儿生长发育指标及胎盘功能等。必要时CTMRI检查。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 版)和《妇产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8版)

1.一般处理:休息、间断吸氧、平衡膳食,密切监护母亲病情变化及胎儿生长发育状况。

2.药物治疗:镇静、解痉、降压,有指征者扩容和利尿

3.适时终止妊娠。

(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日为10天内。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O13/O14子痫前期疾病编码

2.妊娠34周以后的晚发重度子痫前期;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后检查内容。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肾功能、血粘度、电解质、凝血功能、血型

(3)24小时尿蛋白定量

(4)近期未做的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5)心电图、肝肾B超检查

(6)胎心监护、B超胎儿情况监测(胎儿脐动脉血流S/D、子宫动脉血流等);

(7)血气分析、血胆酸

(8)眼底检查。

2.可选择检查项目:

(1)心脏彩超及心功能测定(必要时);

(2)胸腹水彩超(必要时);

(3)测24小时动态血压(必要时);

(4)头颅MRI或CT检查(必要时)

(5)胎儿心电图

(6)免疫功能检测

(7)甲状腺功能检测

(七)终止妊娠的分娩方式。

如无产科指征,原则上考虑阴道试产,但如果不能短时间内阴道分娩,病情有可能加重,可考虑放宽剖宫产指佂。

(八)子痫前期患者终止妊娠后住院7天。

1.术后第 1 天必须复查的项目:血常规、DIC、尿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

2.产后用药:根据病情继续休息、镇静、解痉、降压,有指征者扩容和利尿;

3.有高凝倾向者,使用抗凝药物;

4.剖宫产者预防性抗菌药物:预防性用药时间为术后48小时内

(九)出院标准:(围绕一般情况、切口情况、第一诊断转归)。

1.血压控制平稳;肝肾功能、电解质基本正常;尿蛋白持续减少;无自觉症状(头痛、视力改变、上腹不适等);

2.术后恢复良好,无术后并发症;

3.体温正常,伤口愈合良好;

4.能独立完成生活起居活动

(十)变异及原因分析。

1.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病情严重,检查项目间隔时间可缩短;

2.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病情严重,出现并发症,可导致住院时间延长,检查项目和治疗项目增加。

二、子痫前期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子痫前期(ICD10 O13/O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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