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性皮炎临床路径(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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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接触性皮炎临床路径(2016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接触性皮炎临床路径(2016版)
一、接触性皮炎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斑贴试验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5版)》(中华皮肤科杂志,2015,48(1):8-10)。
发病前有明确接触史。
在接触部位发生境界清楚的急性或慢性皮炎改变,除去病因后,经适当处理皮损很快消退。
斑贴试验:是诊断接触性皮炎最可靠的方法,标准筛查系列变应原可为临床寻找可疑致敏原提供参考。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斑贴试验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5版)》(中华皮肤科杂志,2015,48(1):8-10)。
2.外用药物治疗: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选择适当的剂型和药物,包括糖皮质激素、抗生素、氧化锌油、炉甘石洗剂、3%硼酸溶液等。
3.系统治疗: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采用系统治疗。如果累及面积较大、和/或局部糜烂渗出明显、和/或出现全身系统症状,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抗生素、甘草酸苷、维生素C和葡萄糖酸钙等。
4. 斑贴试验:寻找可疑接触致敏物。
(四)标准住院日为7-10日。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L25.900接触性皮炎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1)斑贴试验
(2)组织病理学检查
(3)细菌培养加药敏
(七)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一般治疗:去除一切可疑的病因和立即去除可疑接触致敏物,避免一切外来刺激,包括过度烫洗、过多肥皂刺激、过度搔抓等。
2.外用治疗: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遵循外用药的基本原则选用合适药物及合适的剂型。
(1)轻度红肿、丘疹、水疱而无渗液时:用炉甘石洗剂,其中可加适量苯酚、樟脑或薄荷脑以止痒;
(2)急性皮炎伴渗液时:渗液明显可用3%硼酸溶液、1:20醋酸铝溶液或1:5000-10000高锰酸钾溶液做冷湿敷;渗液不多时,可外用锌氧油。
(3)当皮炎至亚急性阶段,可选用各种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的选择应参照《中国湿疹诊疗指南(2011版)》(中华皮肤科杂志,2011,44(1):5-6)中提及的用药原则用药。具体时间视病情而定。
(3)抗生素:当皮损有感染时选用。具体时间视病情而定。
系统治疗:
(1)抗组胺药:用于缓解瘙痒症状和控制组胺介导的局部红肿等炎症症状。常规选用第二代抗组胺药。如果患者夜间瘙痒明显,可酌情选用第一代抗组胺药,但在儿童和老年患者要观察不良反应。具体用药时间视病情而定。
(2)抗感染药物:皮损有感染时短期使用,应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根据创面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用药。
(3)糖皮质激素:当皮损面积较大、和/或局部糜烂渗出明显、和/或出现全身系统症状时,可予中小剂量糖皮质激素(0.5-1mg/d/kg)待病情控制后可迅速减量,一般用药时间不超过7天。
(4)其他:维生素C、葡萄糖酸钙、甘草酸苷等。
(八)入院后复查的检查项目。
面继发感染者根据患者情况复查血尿便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等。
(九)出院标准。
1. 皮疹痊愈:无新发皮疹,原有皮损基本消退。
2. 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
(十)变异及原因分析。
1.对常规治疗效果差,需适当延长住院时间。
2.继发严重感染者。
3.出现应用糖皮质激素引起的并发症,需要进行相关的治疗。
二、接触性皮炎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接触性皮炎的患者(ICD-10:L25.900)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7-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