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视与弱视
治疗方案
1.非手术疗法
(1)散瞳检影、矫正屈光。小儿注意早期治疗,包括处理先天性白内障和先天性上睑下垂。
(2)视力训练,先注意预防弱视。旁中心注视及异常反应,可交替遮盖双眼,如已形成弱视,则应遮盖健眼,强迫弱视眼注视,但须1~2周检查视力。对1~2岁内婴幼儿必须慎重;以免形成健眼弱视。弱视眼有旁中心注视者应先采用一个时期的反转遮盖法,即遮盖弱视眼,然后转为常规遮盖。如经遮盖治疗3个月,视力无进步,则改用他法,如红色滤光片法、后像法、压抑疗法等治疗。
(3)利用弱视镜或同视机训练肌力、融合功能及建立正常的视网膜对应,集合力减弱者也可用注视笔尖或火柴头进行训练。
(4)如有上下隐斜,应每月检一次,至少3次后,决定隐斜度数。10°以内者配镜矫正,10°以上者手术治疗。其他斜视经长期训练后仍有运动不平衡,复视、异常视网膜对应或旁中心注视者,可配三棱镜或膜状三棱镜矫正。
(5)对新发病的麻痹性斜视,可遮盖患眼,避免复视,积极治疗病因,并给维生素B1、B12,三磷酸腺苷,碘剂,理疗,针炙,或中药祛风化痰、舒筋活络之方剂。
2.手术疗法
(1)共转性斜视用上述方法不能矫正者,可手术治疗。对双眼视力较为相近者,应注意用三棱镜法、牵引缝线法或同视机法,测定其融合范围,以免术后发生融合无力性复视。
(2)麻痹性斜视,除眼眶外伤怀疑眼外肌有断裂应立即探查修复者外,须确知病因已被除去或已不再进行,且保守疗法已有6~12个月,眼肌功能不能再恢复者,方可酌情行手术矫正。
疾病分类
疾病概述
斜视指的是两眼向前注视时,两只眼位不平行,有一只眼向内斜(内斜视)或向外斜(外斜视)。内斜视时这只眼的眼白部分外侧多,黑眼珠(角膜及其后面的虹膜)偏向鼻部;反之为外斜。真正的斜视就不如此,儿童长大,斜视不变。临床出现屈光不正、视力下降。
疾病描述
斜视指的是两眼向前注视时,两只眼位不平行,有一只眼向内斜(内斜视)或向外斜(外斜视)。内斜视时这只眼的眼白部分外侧多,黑眼珠(角膜及其后面的虹膜)偏向鼻部;反之为外斜。真正的斜视就不如此,儿童长大,斜视不变。如到入学时再查视力,会发现斜视的眼视力不好,也不能用眼镜矫正,这称之为弱视,也就是经过检查来发现眼有器质性改变,而视力又不能矫正。
症状体征
屈光不正 视力下降。
疾病病因
斜视的真正原因尚不清楚,不过,有一部分与眼屈光不正有关。
病理生理
具体发病机制不是很清楚。
诊断检查
1.注意发病时间,屈光不正情况,家中有无类似患者。根据病史及检查,区别共转性与非共转性斜视。小儿患者尤须注意早期发现。
2.检查视力、调节、辐辏(集合)、融合能力,屈光(包括检影),主视眼,单眼及双眼眼球运动,注意各眼外肌之力量,有条件者可作同视机检查。
3.遮盖法确定隐性或显性、单眼性或交替性斜视,遮盖法试验不易发现的微小度数斜视,可作三棱镜试验或四点试验。
4.用弧形视野计检查视远、视近及散瞳后之斜视角。对疑为非共转性斜视者尚需检查第一、第二斜视角,并在九个注视方向作马氏杆三棱镜法或同视机法检查水平与垂直斜视度。
5.对非共转性斜视,须注意头位姿势,查复像,确定何肌受累,是否完全麻痹,区别系肌原性或神经源性,有条件者做肌电图检查。必要时作被动转眼试验(牵拉试验)以区别眼外肌麻痹或机械性障碍。注意检查病因,有无外伤、急性传染病史。作梅毒血清反应,胸部X线透视,寻找病灶,请神经科会诊等。如系神经源性者转神经科处理。
6.拍照片(视远、视近分别拍照),必要时拍各注视方向照片。
7.弱视诊断要排除眼部器质性病变。
预后及预防
无特殊预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