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血症临床路径(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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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败血症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败血症临床路径(2016年版)
一、败血症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二)诊断依据。
根据《传染病学》第8版(卫生部“十二五”规划教材,)主审杨绍基,主编李兰娟、任红,人民卫生出版社),国际脓毒症论坛、美国重症医学会《严重脓毒血症和(或)感染性休克处理指南》(2012),败血症诊断标准为:
2. 有胆道、尿路、皮肤等原发感染灶,或创伤、挤压疮疖史,或出现迁徙性感染病灶(如感染性心内膜炎等)。
3. 出现皮疹、肝脾肿大。
5. 血培养及/或骨髓培养阳性。
6. 重症可出现低血压、急性肺损伤、肝损伤及尿量减少、意识状态改变等多脏器受损表现;血乳酸水平升高;凝血功能障碍(INR>1.5)、血小板<100,000/L。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传染病学》第8版(卫生部“十二五”规划教材)主审杨绍基,主编李兰娟、任红,人民卫生出版社),国际脓毒症论坛、美国重症医学会《严重脓毒血症和(或)感染性休克处理指南》(201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修订工作组,国卫办医发〔2015〕43 号)。
4.去除感染病灶:积极控制或去除原发与迁徙性感染病灶。
(四)标准住院日为10~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A41.900败血症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2)病原学检查血培养或(和)骨髓培养,酌情体液(如脓液、胸水、腹水、脑脊液、心包液、尿液、瘀点挤液等)培养,或静脉导管尖部等标本进行细菌培养,必要时进行厌氧菌培养或真菌培养,同时进行抗菌药物敏感试验。
(3)炎症相关指标、C反应蛋白(CRP)、降钙素原(PCT)等。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检查项目:
(1)鲎试验(LLT);
(2)血清真菌细胞壁成分1,3-β-D葡聚糖(Glucan,G)检测(G试验)或血液半乳甘露聚糖(Galactomannan,GM)含量检测等;
(3)出现心脏、肝脏、肾脏等器官功能障碍或感染性休克时,应作相关检查。
(4)血气分析等;
(5)出血时间、凝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凝血活酶时间,纤维蛋白原,纤维蛋白原降解物(FDP),血浆鱼精蛋白副凝固试验(3P试验);纤维蛋白降解产物D二聚体等。
(6)酌情超声(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肾盂积水等)、计算机断层扫描(CT)、磁共振成像(MRI)、超声心动图等检查。
(7)输血前病原检测(HBV-M、抗HCV、抗HEV IgM、抗HAV IgM、抗HIV、RPR)。
(七)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评估病情严重程度。
2.分析致病菌种类(尚未获得病原学时),以及抗菌药物敏感性状态(尚未获得病原学敏感试验结果时)。
3.抗菌药物种类、剂量。
4.感染病灶引流。
5.基础疾病治疗。
6.其他治疗措施。
(八)出院标准。
败血症临床治愈,具体出院条件为:
1.治疗至体温正常及感染症状、体征消失后5~10天。
2.无严重基础疾病、无感染病灶患者,可在室内活动。
3.原发或迁徙性感染病灶未愈者,可在院外继续完成治疗方案。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存在合并症或并发症需要相关诊断和治疗,考虑为变异因素,如并发症严重需要专科治疗则退出本路径。
2.病情明显加重,出现感染性休克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等,需要退出路径。
3.需要手术治疗原发或转移性感染病灶,应退出路径。
4.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住院期间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特殊处理,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需要退出临床路径。
二、败血症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败血症(ICD-10:A41.900)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标准住院日:10-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