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辅助化疗临床路径(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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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乳腺癌辅助化疗临床路径(2016年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乳腺癌辅助化疗临床路径(2016年版)
一、乳腺癌辅助化疗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乳腺腺癌(ICD-10:C50.801,C50.802 C50.803,C50.804伴C50.900),符合以下条件:
2.腋窝淋巴结阴性但伴有高危复发因素者:如①年龄<35岁②肿瘤直径>2.0cm③核分级为Ⅲ级④有脉管癌栓⑤Her-2阳性(指免疫组化3+或/和荧光原位杂交有扩增)。
注:对于Her-2阳性,同时LN阳性或淋巴结阴性的T大于0.5cm的患者,建议曲妥珠单抗辅助治疗。
(二)诊断依据。
根据卫生部《乳腺癌诊疗规范(2011年) 》和NCCN《乳腺癌临床实践指南中国版》
2.体格检查:乳房触诊及腋下淋巴结触诊,全身浅表淋巴结肿大情况。
3.一般情况评估:体力状态评估。
4.实验室检查:乳腺B超;血清肿瘤标志物检查如:CEA、CA125及CA153等。
5.病理诊断为乳腺癌。
(三)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C50.801,C50.802 C50.803,C50.804伴C50.900),乳腺癌疾病编码。
2.原发灶根治术后,无远处转移或准备入院检查排除远处转移。
4.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四)标准住院日。
2-4天。
(五)住院期间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基线及每3月复查时检查项目:Her2检测(基线);肿瘤标记物如CEA、CA125、CA153;胸片或胸部CT、腹部或/及盆腔超声或增强CT/MRI、乳腺及腋下锁骨上淋巴结超声和心脏超声、乳腺钼靶或MRI(每年一次)。
2).每周期化疗前检查项目:
(3)心电图。
2.根据患者病情进行的检查项目
1)提示肿瘤有复发时,可进行相关部位CT或MRI;
2)骨扫描;
3)合并其他疾病相关检查。
(六)化疗前准备。
1.体格检查、体能状况评分。
2.排除化疗禁忌。
3.患者、监护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相关同意书。
(七)选择化疗方案
依据卫生部《乳腺癌诊疗规范(2011年)》等。
化疗方案(以下方案选一,根据患者的危险分层)
1)CEF/CAF/CTF:2周或3周方案,分别是环磷酰胺+表柔比星+氟尿嘧啶/环磷酰胺+多柔比星+氟尿嘧啶/环磷酰胺+吡柔比星+氟尿嘧啶。
2) EC/AC: 2周或3周方案,分别是环磷酰胺+表柔比星/环磷酰胺+多柔比星,可选择吡柔比星替代。
3) PTX: 单周或二周方案,为紫杉醇(Her2阳性者加用曲妥珠单抗)。
4) TXT:3周方案,为多西他赛(Her2阳性者加用曲妥珠单抗)。
5)TCbH:3周方案,为多西他赛+卡铂+曲妥珠单抗。
6)TAC:3周方案,为多西他赛+蒽环类+环磷酰胺。
7)TC(H):3周方案,为多西他赛+环磷酰胺(Her2阳性者加用Her2阳性者加用曲妥珠单抗)。
(八)化疗后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建议每周复查1-2次。根据具体化疗方案及血像变化,复查时间间隔可酌情增减。
2.肝肾功能:每化疗周期复查1次。根据具体化疗方案及血像变化,复查时间间隔可酌情增减。
(九)化疗中及化疗后治疗。
化疗期间脏器功能损伤的相应防治:止吐、保肝、水化、抑酸剂、止泻药、预防过敏、升白细胞及血小板、贫血治疗。
(十)出院标准。
1.完成既定化疗流程。
4.无未控制的癌痛。
5.无需干预的异常化验结果。
6.无需干预的其他并发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治疗前、中、后有感染、切口愈合不佳等其他合并症者,需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可能延长住院时间并致费用增加。
2.化疗后出现骨髓抑制,需要对症处理,导致治疗时间延长、费用增加。
3.药物不良反应需要特殊处理,如过敏反应、神经毒性、心脏毒性等。
4.高龄患者根据个体化情况具体实施。
6.其他患者方面的原因等。
二、乳腺癌辅助化疗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乳腺癌((ICD-10:C50.801,C50.802 C50.803,C50.804伴C50.900);
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月日 出院日期: 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