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体腺瘤临床路径(2009年版)
目录
基本信息
《垂体腺瘤临床路径(2009年版)》由卫生部于2009年9月04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神经外科6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40号)印发。
发布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神经外科6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颅前窝底脑膜瘤、颅后窝脑膜瘤、垂体腺瘤、小脑扁桃体下疝畸形、三叉神经痛、慢性硬脑膜下血肿等神经外科6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在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制定各试点医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我部医政司。
二○○九年九月四日
临床路径全文
垂体腺瘤临床路径(2009年版)
一、垂体腺瘤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垂体腺瘤(ICD-10: C75.1/D09.302/D35.2 /D44.3)
行经蝶/经额或其他入路垂体腺瘤切除术(ICD-9-CM-3:07.61/07.62/07.63)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神经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神经外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1.临床表现:可有头痛、视力减退、视野缺损、闭经、泌乳、性功能减退、肢端肥大、Cushing征等。
2.辅助检查:
(1)检查视力、视野;
(2)1个月内头颅MRI T1、T2平扫加强化(含垂体区放大扫描);
(3)头颅CT。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神经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神经外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1.手术:经蝶/经额或其他入路垂体腺瘤切除术。
2.术后酌情行内分泌激素治疗。
3.术后酌情行放射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10-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符合ICD-10: C75.1/D09.302/D35.2/D44.3垂体腺瘤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合并其他疾病时,但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2-4天。
1.所必需的检查项目:
(1)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型,尿常规,肝肾功能、血电解质、血糖,感染性疾病筛查,凝血功能;
(2)内分泌检查(可于住院前完成):性激素六项(血清卵泡刺激素、促黄体生成素、催乳素、雌二醇、血清孕酮、血清睾酮),生长激素,IGF-1(肢端肥大症者),甲状腺功能检查(T3、T4、TSH、fT3、fT4),血清皮质醇(8am、5pm、12pm);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24小时尿游离皮质醇/17-羟皮质类固醇等。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选择用药。
2.预防性用抗菌药物,时间为术前30分钟。经鼻蝶手术患者术后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3天。
3.口服强的松 5mg tid×3日(术前垂体功能低下的患者,根据化验结果决定)。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3-5天。
1.麻醉方式:全麻。
2.手术方式:经蝶/经额或其他入路垂体腺瘤切除术。
3.手术内置物:
(1)硬脑膜修补片(经蝶手术);
(2)颅骨固定材料(开颅手术)。
5.输血:视术中情况决定。
6.病理:冰冻(视情况而定),石蜡切片。
(九)术后住院恢复7-10天。
1.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头颅MRI,根据垂体腺瘤类型复查相关激素水平。
2.术后常用药: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抗癫痫药物,视病情使用治疗尿崩症状的相应药物。
(十)出院标准。
1.切口愈合良好:切口无感染,无皮下积液(或门诊可以处理的少量积液)。
3.尿量正常,需逐渐停用治疗尿崩药物(1-2周减量一次,争取1-1.5月停药)。
4.无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根据患者病情,安排相应的术前检查,可能延长住院时间,增加治疗费用:
(1)个别垂体微腺瘤须申请垂体动态强化磁共振检查;
(3)生长激素腺瘤:需做葡萄糖抑制试验,查胰岛素样生长因子水平。
2.手术切除一般作为首选的治疗方法。经鼻蝶路入路或者其他入路术式的选择,以及是否选用内镜,需要根据垂体腺瘤大小、与周围血管及神经关系特点、术者经验和习惯、患者的一般状况等决定。
3.泌乳素腺瘤的治疗,可以先行药物治疗,药物控制无效或不耐受药物者可考虑手术治疗。
4.下列情况可考虑放射治疗:(1)手术后残留;(2)病人体质差或合并有其他系统疾病不能耐受手术者。放射治疗过程中,若出现瘤卒中、视力下降、失明,应立即停止放射治疗,手术挽救视力。
5.术后激素替代治疗。
二、垂体腺瘤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垂体腺瘤(ICD-10: C75.1/D09.302/ D35.2/D44.3)
行经蝶/经额或其他入路垂体腺瘤切除术(ICD-9-CM-3:07.61/07.62/07.63)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10-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