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
来自中医百科
头孢克洛(Cefaclor),属于第二代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临床使用较为广泛。
药理作用
本品为半合成头孢菌素,属于第二代头孢菌素,抗菌谱较第一代头孢菌素要广。化学结构与头孢氨苄相似,体外试验证实,本品可以阻止细菌细胞壁合成而杀菌,抗菌性能和头孢唑啉相似,对葡萄球菌(包括产酶菌株)、化脓性链球菌、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有良好的抗菌作用。对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的活性与头孢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葡菌及对青霉素敏感的肺炎球菌作用较头孢氨苄强2-4倍。本品对铜绿假单胞菌和沙雷菌无效。
适应证
本品为广谱抗菌药,临床用于对本品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比如肺炎、支气管炎、严重慢性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及中耳炎;泌尿道感染如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等以及五官科和皮肤软组织等感染。
临床应用
- 耳鼻咽喉感染:成人250mg,3次/d,儿童20mg/kg(干糖浆),分3次服用;
- 中耳炎和外耳道炎:用药量增加一倍且需洗耳及滴耳。
- 下呼吸道感染:与静滴阿莫西林疗效相似,且无明显不良反应。
- 泌尿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本品对此类感染有效,但疗效不如阿莫西林。
此外,本品对白血病和恶性肿瘤化疗后感染及预防免疫低下、粒细胞减少的继发感染有相当疗效。
不良反应
- 与其他头孢菌素有交叉过敏性,可有皮疹、过敏性紫癜、面部水肿、瘙痒等。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 长期应用可导致菌群失调,还可以引起继发性感染。
- 胃肠道反应最常见,主要为腹泻、恶心、呕吐;
- 生殖系统反应有念珠菌病阴道炎等。
- 中枢神经系统:头晕、头疼、嗜睡、味觉异常等。但较为少见。
- 个别有发热、腿痛性痉挛。
禁忌症
对头孢菌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注意的事项
- 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 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 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 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 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 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药物相作用
- 本品与丙磺舒联合应用可使前者的肾排泄减少,血药浓度增加。
- 本品与香豆素等抗凝血药物同时应用,患者可出现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 与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联用,对某些敏感菌株有协同抗菌作用。
- 与丙磺舒合用,可抑制本品在肾脏的排泄,使血药浓度升高约30%。
- 与肾毒性药物如强利尿剂(呋塞米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肿瘤药等同用,可增加肾毒性。
市场上的头孢克洛
- 头孢克洛
- 生产企业: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H20043596
- 包装规格:原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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