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月胎膜早破引产阴道顺产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
目录
基本信息
《足月胎膜早破引产阴道顺产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于2016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印发。
发布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6〕1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我委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现将上述共1010个临床路径一并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发布,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考使用。请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分支路径并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
一、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控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临床路径作为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具的作用,实施医疗服务全程管理,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有关要求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二、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服务费用调整相结合
要注重研究临床路径实施后医疗服务的收费情况,科学测算相关疾病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三、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即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要提高临床路径实施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临床路径实施效率,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和全面统计分析。
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日
临床路径全文
足月胎膜早破引产阴道顺产临床路径(2016年县级医院版)
一、医疗性引产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胎膜早破(足月)行阴道分娩(ICD-10:O42伴Z37)
行医疗性引产患者(ICD-9-CM-3:73.0/73.1/73.4)。
(二)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妊娠晚期促宫颈成熟与引产指南》(中华妇产科杂志,2014年,第49卷,第12期)。
引产的主要指征:
胎膜早破:足月妊娠胎膜早破2 h以上未临产者。
引产的绝对禁忌证:
(1)孕妇有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不能耐受阴道分娩或不能阴道分娩者(如心功能衰竭、重型肝肾疾病、重度子痫前期并发器官功能损害者等)。
(2)子宫手术史,主要是指古典式剖宫产术、未知子宫切口的剖宫产术、穿透子宫内膜的肌瘤剔除术、子宫破裂史等。
(4)明显头盆不称,不能经阴道分娩者。
(6)子宫颈癌。
(7)某些生殖道感染性疾病,如未经治疗的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活动期等。
(8)未经治疗的HIV感染者。
(9)对引产药物过敏者。
(10)生殖道畸形或有手术史,软产道异常,产道阻塞,估计经阴道分娩困难者。
引产的相对禁忌证:
(1)臀位(符合阴道分娩条件者)。
(2)羊水过多。
(4)经产妇分娩次数≥3次者。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妊娠晚期促宫颈成熟与引产指南》(中华妇产科科杂志,2014年,第49卷,第12期)。
(四)标准住院日≤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行医疗性引产患者(ICD-9-CM-3:73.0/73.1/73.4)。
2.无引产禁忌证。
3.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后当日。
1.必需的检查项目:
(4)心电图;
(5)彩超和胎儿电子监护。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项目:胎儿脐动脉S/D比值、大便常规、电解质、C反应蛋白等。
(七)促宫颈成熟及引产方式选择。
1.促宫颈成熟:用于Bishop评分6分以下。
(1)COOK球囊。
(2)前列腺素制剂:无前列腺素禁忌者。
2.引产:宫颈Bishop评分≥6分患者,行人工破膜术及缩宫素静脉点滴引产术。
(八)变异及原因分析。
1.引产成功后进入自然临产阴道分娩临床路径,引产失败或引产过程中若出现剖宫产指征(如胎儿窘迫、头位难产等),转入剖宫产临床路径。
2.引产至临产发动时间超过3天者,退出本路径。
二、足月胎膜早破引产阴道顺产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ICD-10:O42伴Z37)
行医疗性引产(ICD-9-CM-3:73.0/73.1/73.4)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