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酚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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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用于各种术后疼痛、牙痛感冒所致头痛及全身痛、软组织损伤痛及痛经。还有镇咳作用。

【用量用法】 成人:口服1片/次,3次/日,一日不超过4片;7~12岁儿童;0.5~1片/次,3次/日,一日不超过2~4片;7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注意事项】 1.本晶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2.不明原因的急腹症腹泻,应用本品后可能掩盖真相造成误诊,故应慎重。3.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支气管哮喘胆结石,颅脑外伤或颅内病变,前列腺肥大等。4.长期大量应用本品时,特别是肝功能异常者,应定期测定肝功能及血象。5.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二周,如有必要较长期连续用药时,应遵医嘱。6.参阅对乙酰氨基酚可待因项下的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 1.服用常用剂量时,偶有头晕、出汗、恶心嗜睡等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本品引起依赖性的倾向较其他吗啡类药为弱,但反复给药可产生耐受性,久用有成瘾性。

【规格】 片剂:每片含氨酚500mg,磷酸可待因8.4mg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所含两主药均可透过胎盘而影响胎儿,如使胎儿成瘾,引起新生儿戒断症状等。2.本品所含两主药均可自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及孕妇应慎用。

【儿童用药】

7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老年患者用药】

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抗胆碱药合用时,可加重便秘尿潴留症状。2.与美沙酮或其他吗啡类药、肌松药合用时,可加重呼吸抑制作用。

药物过量

1.逾量服用本品时,可很快出现由对乙酰氨基酚和可待因所致的严重副反应,如腹泻、多汗肝损害肝性脑病抽搐凝血障碍胃肠道出血低血糖酸中毒心律失常肾小管坏死、嗜睡、精神错乱瞳孔缩小如针尖、癫痫低血压神志不清、呼吸抑制、循环衰竭,并可致死。2.中毒解救服药过量可洗胃或催吐以排除胃中药物。给予拮抗剂N-乙酰半胱氨酸,不宜给活性炭,以防止影响拮抗剂的吸收,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人工呼吸静脉注射纳洛酮拮抗可待因中毒。(参阅对乙酰氨基酚及可待因项下的中毒解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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