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乙红霉素颗粒
琥乙红霉素颗粒(Erythromycin Ethylsuccinate Granules),商品名利君沙、莱特新、沪童欣、儿舒。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本药品被归类到抗菌消炎药、咽喉炎、泌尿系统类、尿频、尿急、尿痛等药品分类。
目录
琥乙红霉素颗粒的副作用(不良反应)
1 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 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 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 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 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琥乙红霉素颗粒禁忌症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服用琥乙红霉素颗粒须注意的事项
1 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 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 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 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 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琥乙红霉素颗粒的用法用量
注意:同种药品可由于不同的包装规格有不同的用法或用量。本文只供参考。如果不确定,请参看药品随带的说明书或向医生询问。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 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琥乙红霉素颗粒药物相作用
1 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物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与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 2 本品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时使用。 3 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 4 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5 除二羟丙茶碱外,本品与黄嘌呤类药物同时使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时和合用后,黄嘌呤类药物的剂量应予调整。 6 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 7 大剂量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8 与洛伐他汀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两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琥乙红霉素颗粒成分或处方
琥乙红霉素颗粒药理作用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在胃酸中较红霉素稳定。对葡萄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形成可逆性结合,阻断转移核糖核酸(t-RNA) 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 位的位移,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
琥乙红霉素颗粒贮藏方法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10~30℃)保存。
市场上的琥乙红霉素颗粒
- 琥乙红霉素颗粒
- 生产企业:河南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H20073337
- 包装规格:按C37H67NO13计0.25g(25万单位)
- 利君沙
- 生产企业: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H61021713
- 包装规格:按C37H67NO13计0.1g(10万单位)
- 琥乙红霉素颗粒
- 生产企业: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H34021128
- 包装规格:按C37H67NO13计0.125g(12.5万单位)
- 琥乙红霉素颗粒
- 生产企业:上海中瀚投资集团宁国邦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H34022975
- 包装规格:按C37H67NO13计0.1g(10万单位)
- 琥乙红霉素颗粒
- 生产企业:浙江众益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H33021203
- 包装规格:按C37H67NO13计0.125g(12.5万单位)
- 琥乙红霉素颗粒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H42022164
- 包装规格:按C37H67NO13计0.1g(10万单位)
- 琥乙红霉素颗粒
- 生产企业:安徽新和成皖南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H34020370
- 包装规格:按C37H67NO13计0.1g(10万单位)
- 琥乙红霉素颗粒
- 生产企业:上海交大穗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H33021353
- 包装规格:按C37H67NO13计0.1g(10万单位)
- 琥乙红霉素颗粒
- 生产企业:四川奥邦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H20045300
- 包装规格:按C37H67NO13计0.25g(25万单位)。
- 琥乙红霉素颗粒
- 生产企业:四川奥邦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H20045299
- 包装规格:按C37H67NO13计0.125g(12.5万单位)。
- 莱特新
- 生产企业: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H32020663
- 包装规格:0.125g/袋
- 沪童欣
- 生产企业: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H22020089
- 包装规格:0.05g /袋
- 儿舒
- 生产企业: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H22020185
- 包装规格:按C37H67NO13计0.1g(10万单位)/袋
- 琥乙红霉素颗粒
- 生产企业:广东宏远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字号:国药准字H20059605
- 包装规格:2克/袋*12袋/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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