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马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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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马西平(Carbamazepine)中文别名:氨甲酰苯卓氨甲酰苯桌、氨甲酰氮卓、叉颠宁叉癫宁、得利多、得利益多、芬来普辛、甲酰苯卓、卡巴米嗪、卡巴咪嗪,常见精神性药物。

主治用途

抗癫痫作用,对精神运动性发作最有效,对大发作、局限性发作、和混合型癫痫也有效,减轻精神异常对伴有精神症状的癫痫尤为适宜。对三叉神经痛、舌咽神经痛疗效较英妥类纳好,有抗利尿作用,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抗心律失常。  

基本信息

卡马西平Carbamazepine

化学名:5H-二苯并[b,f]氮杂卓-5-甲酰胺

拼音名:KAMAXIPING

英文名:CARBAMAZEPINE

CAS码:298-46-4

剂型规格:片剂:100mg/片  

药理作用

膜稳定作用, 能降低神经细胞膜对Na+和Ca2+的通透性, 从而降低细胞兴奋性, 延长不应期;也可能增强GABA的突触传递功能。抗惊厥的机制尚不清楚,类似苯妥英,对突触部位的强直后期强化的抑制,限制致痫灶异常放电的扩散。也可抑制丘脑前腹核内的电活动,但其意义尚不清楚。止痛机制不明,可能减低中枢神经的突触传递。卡马西平主要代谢产物为10,11-环氧化卡马西平,具有抗惊厥抗神经痛作用。抗利尿作用可能在于刺激抗利尿激素(ADH)释放和加强水分在远端肾小管重吸收。抗精神病和躁狂症的作用可能抑制了边缘系统颞叶的点燃作用。化学上和三环类抗抑郁药相似,有抗胆碱活动、抗抑郁、抑制肌肉神经接头的传递和抗节律失常等作用。  

药动力学

口服吸收缓慢,因人而异。生物利用度在58~85%之间。蛋白结合率较高,约76%,而其代谢产物10,11-环氧化卡马西平的结合率为中等,约48~53%。抗癫痫作用由于自身诱导代谢差异,起效时间相差很大;经8~72小时即可缓解三叉神经痛。口服400mg后4~5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药峰值为8~10μg/ml,但个体间差异很大,可在0.5~25μg/ml之间。达稳态血药浓度的时间为40小时(8~55小时)。成人的有效治疗血药浓度为4~12μg/ml,当血药浓度达到稳态后,经过一段时间,可能会有所下降。经肝脏代谢,并能诱发自身代谢,主要代谢产物10,11-环氧化卡邓西平。半衰期单次量为25~65小时,长期服用由于自身诱导代谢降为8~29小时,平均12~17小时,10,11-环氧化卡巴西平的半衰期为5~8小时。72%经肾脏排出,28%随粪便排出。  

适用症状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痫,全身性强直-阵挛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挛或失张力发作无效。

2.可用于缓解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但不能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的闪电样痛,多发性硬化、周围性糖尿病性神经痛、幻肢痛外伤后神经痛,有时也能缓解某些疱疹后神经痛。 3.预防或治疗双相性躁狂-抑郁症:对锂或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

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以单用或与氯磺丙脲氯贝丁酯等合用。

5.对某些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情感性疾病,顽固性精神分裂症及与边缘系功能障碍有关的失控综合征

6.不安腿综合征(Ekbom综合征),偏侧面肌痉挛。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

①抗惊厥,开始一次g,一日—3次;第二日后每日增加0.1g,直到出现疗效为止;维持量根据调整至最低的有效量,分次服用;要注意个体化,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镇痛,开始一次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至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③抗利尿,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则每日服0.2—0.4g,分—4次服用。

④抗躁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时每日—0.4g,以后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每日g。一般分—4次服用。通常成年人的限量,12—15岁,每日不超过1g,15岁以上一般每日不超过1.2g,少数有用至1.6g者,作止痛用时每日不超过1.2g。

2.小儿常用量口服。

抗惊厥,6岁以前开始每日按体重5mg/kg,每隔5-7日增加一次用量,达每日mg/kg,必要时可增至20mg/kg,维持量调整到维持血药浓度8-12μg/ml,一般为每日按体重10-20mg/kg,约0.25—0.35g,通常每日不超过0.4g;6-12岁儿童,第一日g,服2次,每隔周增加每日g直至出现疗效;维持量调整到最小有效量,一般为0.4—0.8g,不超过每日g,分—4次服用。

(1)轻微的、一般性疼痛不要用本品。

(2)饭后立即服药,可减少胃肠道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得一次服双倍量,可在一日内分次补足用量。如已漏服一日以上,注意有可能复发。

(3)癫痫患者突然撤药可引起惊厥或癫痫持续状态。如发生嗜睡眩晕、头昏、软弱或肌肉共济失调,需注意中毒早兆。服药过程中可能有口干,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急诊或需进行手术时务必申明。

(4)开始时应用小量,然后逐渐增加,到获得良好疗效为止,每天分—4次饭后口服。加用于已用其他抗癫痫药治疗的患者时,用量也应逐渐递增。在开始治疗后4周左右可能需要增加剂量,以避免由于自身诱导所致的血药浓度降低

(5)遇有下列情况应停药。

①肝脏中毒症状或活动性肝病,有骨髓抑制的明显证据,如红细胞<400万/立方毫米,红细胞压积<32%,血红蛋白<11g,白细胞<4000/立方毫米,血小板<10万/立方毫米,网织红细胞<2万,血清铁>150μg时应立即停药。其中以白细胞下降为最常见,但如癫痫只有应用本品才能控制,其他药物无效时可考虑减量,密切随访白细胞计数,可能会停止下降,逐渐回升,那时再加大剂量,以达到控制癫痫发作的剂量;

②有心血管方面不良反应皮疹出现,治疗应即停止;

③用作特异性疼痛综合征的止痛药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试行减量或停药。

(6)用药期间注意随访检查:

①全血细胞计数,包括血小板和网织细胞以及血清铁检查,在给药

前检查一次,治疗开始后经常复查达2-3年; ②尿常规

血尿素氮

肝功能试验;

眼科检查(包括裂隙灯、眼底镜和眼压计检查);

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  

副作用

头晕嗜睡、乏力恶心、皮疹、呕吐、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甚至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中毒性肝炎等应定期检查血象。偶见过敏反应,应抗过敏治疗。  

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视力模糊复视。较不常见的有过敏反应或Stevens-Johnson综合征或中毒性皮肤反应如荨麻疹瘙痒或皮疹,行为改变(儿童多见);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综合征(SIADH,严重的腹泻低钠血症,稀释性或水中毒精神混乱,不安,敌对行为,老年多见;持续头痛,发作频率增加;严重恶心呕吐;异常嗜睡,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样综合征(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疲乏或无力)。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或淋巴腺病(腺体肿胀);心律失常心脏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老年人和有心脏传导系统损害的患者在应用卡马西平时易产生;血质不调(Blooddyscrasias)或骨髓抑制(出血瘀斑口腔溃疡咽痛和发热);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或不清、精神抑郁伴不安或神经质耳鸣、颤抖、不能控制的躯体运动、幻视);过敏性肝炎(尿色深、粪色灰白、眼和皮肤黄染);低钙血症(发作频率增多、肌肉或腹部痉挛),卡马西平直接影响骨代谢,可导致骨质疏松;肾脏过敏或中毒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尿频尿量突然减少、双足或下肢肿胀);感觉减退或周围神经炎(手足麻木、刺痛、疼痛或无力);急性尿紫质病(尿色深暗);栓塞脉管炎(足或腿疼痛、压痛肤色发绀和肿胀)。

2.过量症状有惊厥,剧烈眩晕或嗜睡,呼吸不规则、变慢或浅(呼吸抑制),颤抖,异常的心跳加快。急性中毒的症状和体征常在一次过量摄入后1—3小时发生。神经肌肉症状如不安、肌肉抽动、震颤、舞蹈样动作、角弓反张、共济失调、瞳孔散大眼球震颤、轮替运动不能、精神运动性紊乱、辨距不良、反射异常由高转低等为主、心跳增快、高血压低血压休克传导障碍等心血管症状都有发生的可能,由轻转重。实验室检查可提示白细胞增多或减少,出现糖尿和脑电节律紊乱。

3.卡马西平诱发的刺激抗利尿激素释放,可引起水潴留,导致显著的血容量扩张和稀释性低钠血症,亦即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症。患者出现嗜睡、软弱无力、恶心、呕吐、精神和(或)神经异常,木僵或惊厥时应疑有低钠血症。

4.由于卡马西平的化学结构上与三环类抗抑郁药相似,可能会激发潜在精神病以及老年人的精神紊乱或激动不安。

5.本品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发生率随着血药浓度增高(大于8.5—10μg/ml)而增高。视物模糊,头晕,嗜睡,乏力,共济失调,恶心,呕吐,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皮疹,药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周身性红斑狼疮样反应,低钠血症,中毒性肝炎。应用此药可发生共济失调、眼球震颤、不随意运动、低钠血症、水潴留、肝损害心衰及皮疹等不良反应。过敏反应虽不常见,但可发生严重的反应,如周身性红色斑疹、发热、腰部出血点、周身性淋巴结病肝脾肿大肺浸润捻发音

心血管系统老年人甚至略为过量或稍增量时,可诱致窦性心动过缓或甚至完全性心脏阻滞,这种反应是可逆的。有报告3例发生阿-斯氏综合征。

呼吸系统有报告此药可诱发急性肺过敏反应,表现为急性呼吸困难伴肺部弥漫性罗音、皮疹、嗜酸细胞增多及胸部X线检查见有网状阴影。

神经系统可发生共济失调、头晕、头痛、感觉异常及思睡,思睡常见于用药后几天之内,以后逐渐改善。也可发生姿势保持不能、张力障碍、失神发作及震颤。也有发生口面部或舌运动障碍眼球旋转危象。少数发生严重的全身性痉挛发作。长期用药者可发生末梢神经的运动及感觉的速度进行性减慢。

消化系统胃肠道不良反应不常见也轻微,有时发生食欲不振、口干、上腹、恶心、呕吐、腹泻或便秘。散在报告有发生肉芽肿性肝炎,表现为发热、不适、厌食、出汗、腹痛黄疸组织学显示为干酪性肉芽肿伴组织细胞、淋巴细胞多核巨细胞浸润及一些急性胆管炎表现;停药后迅速恢复。

泌尿系统:1%用药患者出现蛋白尿。个例有发生急性肾曲管坏死、急性非少尿肾衰造血系统偶有报告各类型血液病,从白细胞减少到再生障碍性贫血。有报告发生网织细胞增多症而无溶血贫血或失血,这可能是一种特异性反应。有报告发生正色素正细胞贫血、血小板减少者,停药后均恢复。

内分泌、代谢:此药可引起抗利尿激素异常分泌,出现低钠血症、血浆渗透压降低及水中毒,而用苯妥英可阻止此种现象发生,有人认为是苯妥英使血清中卡马西平浓度降低之故。有报告16例癫痫患者应用治疗剂量,5例发生低钠血症。单独应用此药仅在生化方面有骨软化的证据,而患者无临床症状。

特殊感官:视觉障碍,一般见于大剂量时,以复视为常见。有报告出现视力对比敏感性不全,但无视网膜改变。

皮肤:有时出现丘疹伴有或不伴有水泡红斑疹伴有轻度发热或多形性红斑。可发生过敏性红色斑丘疹、毒性表皮坏死溶解及剥脱性皮炎。首次报告毒性脓疱皮肤病。  

特殊人群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能通过胎盘,是否致畸尚不清楚,妊娠早期需慎用;本品能分泌入乳汁,约为血药浓度60%,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儿童用药

本品可用于各年龄段儿童。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者多,常可引起认知功能障碍、激越、不安、焦虑精神错乱、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也可引起再障。  

注意事项

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大剂量时可引起房室传导阻滞应控制剂量,心肝肾功能不全者及初孕妇、授乳妇女忌用,青光眼心血管严重疾患及老年慎用,定期查血、肝功能及尿常规。  

用药须知

①有心、肝或肾脏损伤或其他药物的血液学副反应者,眼压升高者,潜在性精神病及精神错乱者,混合性发作的癫痫患者,老年患者以及孕妇和哺乳妇女慎用。

②可降低经肝脏单胺氧化酶代谢的药物的血浆浓度,减少甚至消除其活性。

③可降低或升高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

④可影响含雌激素避孕药的可靠性。

⑤与红霉素竹桃霉素异烟肼维拉帕米地尔硫右丙氧芬、维洛沙嗪、氟西汀乙酰唑胺达那唑等合用可使本品血药浓度升高。

⑥与锂盐、甲氧氯普胺或精神安定药物合用,能增加神经系统副作用。

⑦与苯巴比妥、苯妥英钠、扑米酮茶碱氯硝西泮丙戊酸丙戊酰胺合用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⑧与氢氯噻嗪呋塞米利尿药合用可引起低钠血症。

⑨对非去极化肌肉松弛药(如泮库胺)有拮抗作用。  

用药禁忌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三环类抗抑郁药不能耐受的病人,对卡马西平可能也不能耐受。

(2)本品能通过胎盘,孕妇用药是否有致畸作用尚不清楚。

(3)本品能分泌入乳汁,约为血药浓度的60%,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4)老年病人对本品敏感者多,可引起精神错乱或激动不安、焦虑、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

(5)有心脏房室传导阻滞,血小板、血常规及血清铁严重异常,以及骨髓抑制等病史时,本品禁用。 (6)下列情况应慎用;

乙醇中毒

②心脏损害,包括器质性心脏病充血性心脏病

冠状动脉病

④糖尿病;

⑤青光眼;

⑥对其他药物有血液方面不良反应史的病人(易产生卡马西平诱发骨髓抑制的危险);

⑦肝病,因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以及其他内分泌紊乱,如垂体功能低下甲状腺功能低下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所引起的低钠血症可能加剧;

尿潴留(可能加剧);

肾病

孕期服用偶可致畸。心肝肾功能不全,孕妇,授乳妇女,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青光眼,老年患者慎用。  

临床应用

广谱抗癫痫药。

1)复杂局限性发作疗效较好,强直阵挛性发作和单纯局限性发作也有效。

2)治疗外周神经痛: 疗效优于苯妥英钠。

3)抗躁狂: 有一定疗效, 可用于治疗锂盐无效者, 或与锂盐合用治疗躁狂症。  

应用原则

1) 根据癫痫类型选药

2) 剂量从小量开始,不致不良反应又能控制症状

3) 坚持长期用药,不可随意停药

4) 减药要缓慢,强直阵挛性发作减药过程至少1年,失神性发作6个月

青光眼,老年患者慎用。  

相互作用

1.与对乙酰氨基酚合用,尤其是单次超量或长期大量,肝脏中毒的危险增加,后者的疗效则降低。

2.与香豆素抗凝药合用,由于卡马西平对肝代谢酶的正诱导,抗凝药的血药浓度降低,半衰期缩短,抗凝效应减弱,应测定凝血酶原时间而调整药量。

3.与碳酸酐酶抑制药合用,出现骨质疏松的危险性增加,出现早期症状时碳酸酐酶抑制药即应停用,必要时给予相应的治疗。

4.与氯磺丙脲、氯贝丁酯(安妥明)、去氨加压素(desmopressin)、赖氨加压素(lypressin)、垂体后叶素、加压素等合用,可加强抗利尿作用,合用的各药都需减量。

5.与含雌激素的避孕药、环孢菌素洋地黄类(可能地高辛除外)、雌激素、左旋甲状腺素奎尼丁合用时,由于卡马西平对肝代谢酶的正诱导,这些药的效应都会减低,用量应作调整,改用仅含孕激素(黄体酮)的口服避孕药。

6.与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合用,后者的血药浓度可能降低,必要时需调整用量。

7.红霉素与醋竹桃霉素以及右丙氧吩可抑制卡马西平的代谢,引起后者血药浓度的升高,出现毒性反应

8.氟哌啶醇洛沙平马普替林、噻吨类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可增强卡马西平对中枢神经的抑制,降低惊厥阈,从而降低抗惊厥药的疗效,需调整用量以控制癫痫发作。

9.锂可以降低卡马西平的抗利尿作用。

10.与单胺氧化酶(MAO)抑制药合用时,可引起高热或(和)高血压危象、严重惊厥甚至死亡,两药应用至少要间隔14天。当卡马西平用作抗惊厥剂时,MAO抑制药可以改变癫痫发作的类型。

11.卡马西平可以降低诺米芬辛(nomifensine)的吸收并加快其消除。

12.苯巴比妥和苯妥英加速卡马西平的代谢,可将卡马西平的t1/2降至9~1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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