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病临床路径(县级医院2012年版)
目录
基本信息
《颈椎病临床路径(县级医院2012年版)》由卫生部于2012年11月8日《关于印发结节性甲状腺肿等外科26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142号)印发。
发布通知
关于印发结节性甲状腺肿等外科26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2〕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有关工作安排,我部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在总结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县医院医疗实际,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结节性甲状腺肿、甲状腺良性肿瘤、急性乳腺炎、慢性胆囊炎、胆总管结石合并胆管炎、胆囊结石合并急性胆囊炎、肛裂、血栓性外痔、门静脉高压症、脾破裂、颈椎病、退变性腰椎管狭窄症、锁骨骨折、肱骨干骨折、肱骨髁骨折、尺骨鹰嘴骨折、股骨髁骨折、胫骨平台骨折、髌骨骨折、踝关节骨折、脑挫裂伤、创伤性急性硬脑膜下血肿、创伤性闭合性硬膜外血肿、慢性硬脑膜下血肿、颅骨良性肿瘤、颅前窝底脑膜瘤等县级医院26个常见外科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实际,在我部制定的临床路径原则内,指导辖区内县医院细化各病种的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县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时应当参照本通知下发的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实施,有条件的县级医院亦可参照我部下发的临床路径(2009年-2012年版)实施。请及时总结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外科26个病种县级医院2012年版临床路径。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 陈海勇、胡瑞荣、焦雅辉
电 话:010-68792413、68792840
邮 箱:mohyzsylc@163.com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1月8日
临床路径全文
颈椎病临床路径(县级医院2012年版)
一、颈椎病(脊髓型)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颈椎病(脊髓型)(ICD-10:M47.1↑ G99.2*)
行颈前路减压植骨固定、颈后路减压植骨固定、颈前后联合入路减压植骨固定术(ICD-9-CM-3:81.02-81.03)。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骨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外科学(第一版)》(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等。
2.体征:出现颈脊髓压迫的阳性体征。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骨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外科学(第一版)》(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等。
1.脊髓型颈椎病。
2.严格正规保守治疗3个月无效时选择手术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7-15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M47.1↑G99.2*颈椎病(脊髓型)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3-4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
(1)肺功能、超声心动图(老年人或既往有相关病史者)、双下肢深静脉彩超、C反应蛋白;
(3)有相关疾病者必要时请相应科室会诊。
(七)选择用药。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建议使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1)推荐使用头孢唑林钠肌内或静脉注射:
①成人:0.5g-1g/次,一日2-3次;
②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③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2)推荐头孢呋辛钠肌内或静脉注射:
①成人:0.75g-1.5g/次,一日三次;
②肾功能不全患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制订给药方案:肌酐清除率>20ml/min者,每日3次,每次0.75-1.5g;肌酐清除率10-2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2次;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1次;
③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④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3)推荐头孢曲松钠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①成人:1g/次,一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
②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2.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为术前0.5小时,手术超过3小时加用1次抗菌药物;总预防性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4-5天。
2.手术方式:颈前路减压植骨固定、颈后路减压植骨固定、颈前后联合入路减压植骨固定术。
3.手术内植物:前路钛板、Cage或后路螺钉、固定板(棒)。
4.输血:视术中情况而定。
(九)术后住院恢复4-12天。
1.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颈椎正侧位片、血常规、凝血功能、电解质。
2.术后处理: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
(2)术后镇痛:参照《骨科常见疼痛的处理专家建议》;
(3)激素、脱水药物和神经营养药物:甲级强的松龙、甘露醇、甲钴胺等;
(4)部分患者可根据病情预防给予抗凝治疗;
(5)术后康复:支具保护下逐渐进行功能锻炼。
(十)出院标准。
1.体温正常,常规化验指标无明显异常。
2.伤口情况良好:引流管拔除,伤口无感染征象(或可在门诊处理的伤口情况),无皮瓣坏死。
3.术后复查内植物位置满意。
4.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围手术期并发症:内植物松动、伤口感染、脊髓等神经损伤、血管损伤、食管损伤、硬膜外血肿和伤口血肿等造成住院日延长和费用增加。
2.内科合并症:老年患者常合并基础疾病,如脑血管或心血管病、糖尿病、血栓等,手术可能导致这些疾病加重而需要进一步治疗,从而延长治疗时间,并增加住院费用。
3.有上胸椎同时累及者,可能同期手术。
4.内植物的选择:由于病情不同,使用不同的内植物,可能导致住院费用存在差异。
二、颈椎病(脊髓型)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颈椎病(ICD-10:M47.1↑G99.2*)
行颈前路减压植骨固定、颈后路减压植骨固定、颈前后联合入路减压植骨固定术(ICD-9-CM-3:81.02-81.03)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7-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