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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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说明书

药品名称

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

英文名称

Alteplase

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的别名

阿太普酶阿特普酶栓体舒;阿替普酶;组织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重组组织型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爱通立;Human Tissue Plasminogen Activator;Acetivase;Alteplase;G-11021;G-11021(Z-Chain Form);tissue-type plasminogen activator;t-PA;Plasvata;rt-PA

分类

循环系统药物 > 抗血栓药物 > 溶栓剂

剂型

20mg,50mg。

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的药理作用

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是一种血栓溶解药,主要成分是糖蛋白,含526个氨基酸。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可通过其赖氨酸残基与纤维蛋白结合,并激活与纤维蛋白结合的纤溶酶原转变为纤溶酶,这一作用比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激活循环中的纤溶酶原显著增强。由于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选择性地激活纤溶酶原,因而不产生应用链激酶时常见的出血并发症。对于急性心肌梗死静脉使用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可使阻塞的冠状动脉再通。

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的药代动力学

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经静脉注射后迅速自血中消除,用药5min后,总药量的50%自血中消除;用药10min后,体内剩余药量仅占总给药量的20%;用药20min后,则剩余10%。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主要在肝脏代谢

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的适应证

1.用于急性心肌梗死和肺栓塞

2.用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深静脉血栓及其他血管疾病。用于动静脉瘘血栓形成

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的禁忌证

1.出血性疾病(如近期内有严重内出血、脑出血或2个月内曾进行过颅脑手术者、10天内发生严重创伤或做过大手术者、严重的未能控制原发性高血压妊娠期和产后14天内妇女、细菌性心内膜炎和急性胰腺炎患者

2.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形动脉瘤患者。

3.已知为出血体质(包括正在使用华法林、脑卒中前48h内使用过肝素血小板计数小于100000/mm3)患者。

4.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可能伴有蛛网膜下腔出血癫痫发作者。

注意事项

1.(1)脑血管疾病者;(2)高血压患者;(3)急性心包炎患者;(4)严重肝功能障碍者;(5)感染血栓性静脉炎患者;(6)高龄(年龄大于75岁)患者;(7)正在口服抗凝药的患者;(8)活动经期出血者。

2.用药期间应监测心电图

3.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一般不能与其他药物配伍静脉滴注,也不能与其他药物共用一条静脉血管来滴注。

4.国外资料报道,可与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配伍的溶液有:(1)葡萄糖溶液或氯化钠:500μg/ml的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可加入5%的葡萄糖溶液或0.9%氯化钠溶液中,室温下盛于玻璃或聚氯乙烯容器中可保持稳定8h;(2)注射用无菌水:注射用无菌水无抑菌作用,可用来配制浓度为1mg/ml的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但不作更进一步的稀释。

5.国外资料报道,与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有配伍禁忌的溶液有:(1)注射用抑菌水:注射用苯甲醇抑菌水及注射用对羟苯甲酸类抑菌水不用来配制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溶液;(2)平衡盐溶液:平衡盐溶液与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相混,室温下24h内会发生沉淀,如在-20℃时放置24h,融化以后的光散射增加,则提示药物已发生变化。

6.患者的凝血酶原时原时间超过15秒时,禁止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和口服抗凝药同时使用。

7.使用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时可见注射部位出血,但不影响继续用药,发现出血迹象则应停药。

8.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每天最大剂量不能超过150mg,否则会增加颅内出血的危险性。

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的不良反应

1.出血最常见。与溶栓治疗相关的出血类型有胃肠道、泌尿生殖道、腹膜后或颅内的出血,浅层的或表面的出血主要出现在侵入性操作的部位(例如静脉切口,动脉穿刺,近期做了外科手术的部位)。另外,有出现硬膜外血肿筋膜下血肿的报道。全身性纤维蛋白溶解比用链激酶时要少见,但出血的发生率相似

2.心血系统:(1)心律失常:使用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治疗急性心肌梗死时,血管再通期间可出现再灌注心律失常,如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心动过缓或室性早搏等。这些反应通常为良性,通过标准的抗心律失常治疗可以控制,但有可能引起再次心肌梗死梗死面积扩大。心律失常的发生率和静脉滴注链激酶时相似。(2)血管再闭塞:血管开通后,需继续用肝素抗凝,否则可能再次形成血栓,造成血管再闭塞。有报道用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进行溶栓治疗后发生了胆固醇结晶栓塞

3.中枢神经系统:可出现颅内出血、癫痫发作。

4.泌尿生殖系统:有报道用药后立即出现肾血管肌脂瘤引起的腹膜后出血。

5.骨骼/肌系统:可出现膝部出血性滑膜囊炎。

6.其他:过敏反应

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的用法用量

1.将50mg的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溶解为1mg/ml的浓度,注射给药。

2.静脉滴注:将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100mg溶于注射用生理盐水500ml中,在3h内按以下方式滴完,即前2min先注入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10mg,以后60min内滴入50mg,最后120min内滴完余下的40mg。

3.负荷给药法(front loading):总剂量为100mg,先弹丸(bolus)注射15mg,然后30min内再静脉滴注50mg,接着1h内静脉滴注剩余35mg。

4.按体重法:先静脉弹丸注射15mg,接着30min静脉滴注0.75mg/kg,然后1h内静脉滴注0.5mg/kg。

5.二次弹丸法(two bolus):总量100mg,分2次静脉弹丸注射,间隔30min,此方法可有88%的再通率。

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1.与其他影响凝血功能的药物(包括醋硝香豆素、茴茚二酮、双香豆素苯茚二酮,华法林、肝素)同用时,会显著增加出血的危险性。

2.与依替贝肽合用时,由于附加的抗凝作用,使出血的危险性增加。

3.硝酸甘油可增加肝脏的血流量,从而增加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的清除率,使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的血浆浓度降低及冠状动脉的再灌注减少、再灌注时间延长、再闭塞增多。

专家点评

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具有促进体内纤维蛋白溶解系统活性的作用,但与链激酶和尿激酶不同,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能特异性地使血栓内的纤溶酶原转变成纤溶酶,从而发挥溶解血栓的作用。临床多用于治疗各种新鲜形成的血栓。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存在血管内皮细胞组织中的丝氨酸蛋白酶,能选择性地与血栓表面的纤维蛋白结合,并激活与纤维蛋白结合的纤溶酶原转变为纤溶酶。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由于其两个环状结构对纤维蛋白具有强大亲和力,故用药后可选择性激活血栓中的纤溶酶原,进而发挥溶栓作用。由于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选择性地激活与纤维蛋白结合的纤溶酶原,因而不产生应用链激酶时常见的出血并发症。主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和肺栓塞。

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中毒

临床表现

主要表现为出血,可有静脉穿刺部位、伤口及鼻出血血尿,有时皮肤或黏膜出血,严重者内脏出血,尤其是颅内出血可危及生命。可有过敏反应,如发热头痛恶心呕吐、面部潮红、眼睑水肿荨麻疹等,严重者出现过敏性休克。冠状动脉灌注时可有心律失常,如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频繁室性期前收缩

实验室检查

凝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出血时间等凝血时间指标延长。

诊断要点

1.病史,有明确用药史。

2.具备出血等中毒的临床表现。

3.实验室检查支持。

治疗要点

1.发生出血反应者,应立即停药。

2.局部出血可在出血局部压迫止血

3.严重全身性出血,可应用6-氨基己酸氨甲苯酸等抗纤溶药物治疗。

4.必要时输新鲜血浆、冷沉淀物纤维蛋白原和新鲜血。

5.抗过敏治疗。

6.其他,抗休克、抗心律失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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