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静脉高压症临床路径(县级医院2012年版)
目录
基本信息
《门静脉高压症临床路径(县级医院2012年版)》由卫生部于2012年11月8日《关于印发结节性甲状腺肿等外科26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142号)印发。
发布通知
关于印发结节性甲状腺肿等外科26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2〕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有关工作安排,我部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在总结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县医院医疗实际,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结节性甲状腺肿、甲状腺良性肿瘤、急性乳腺炎、慢性胆囊炎、胆总管结石合并胆管炎、胆囊结石合并急性胆囊炎、肛裂、血栓性外痔、门静脉高压症、脾破裂、颈椎病、退变性腰椎管狭窄症、锁骨骨折、肱骨干骨折、肱骨髁骨折、尺骨鹰嘴骨折、股骨髁骨折、胫骨平台骨折、髌骨骨折、踝关节骨折、脑挫裂伤、创伤性急性硬脑膜下血肿、创伤性闭合性硬膜外血肿、慢性硬脑膜下血肿、颅骨良性肿瘤、颅前窝底脑膜瘤等县级医院26个常见外科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实际,在我部制定的临床路径原则内,指导辖区内县医院细化各病种的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县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时应当参照本通知下发的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实施,有条件的县级医院亦可参照我部下发的临床路径(2009年-2012年版)实施。请及时总结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外科26个病种县级医院2012年版临床路径。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 陈海勇、胡瑞荣、焦雅辉
电 话:010-68792413、68792840
邮 箱:mohyzsylc@163.com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1月8日
临床路径全文
门静脉高压症临床路径(县级医院2012年版)
一、门脉高压症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上消化道出血,门静脉高压症(ICD-10: K76.6伴(K70-K71↑,K74↑,I98.3*))
行分流或断流术(ICD-9-CM-3: 39.1,42.91,44.91)。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黄家驷外科学》(第7版,人民卫生出版社)等。
2.实验室检查:可有脾功能亢进性外周血细胞计数下降、血胆红素升高,白/球蛋白比例倒置等肝功能受损表现。
3.特殊检查:结合超声、CT、上消化道造影、内镜检查,必要时可做骨髓穿刺结果明确。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黄家驷外科学》(第7版,人民卫生出版社)等。
1.止血治疗:三腔两囊管压迫,内镜套扎或硬化剂注射。
2.手术治疗:
(1)经颈静脉肝内门体静脉分流术;
(2)门体分流术:脾肾分流术;肠系膜上静脉-下腔静脉侧侧吻合术;限制性门腔静脉侧侧分流术;远端脾肾静脉分流术;
(4)脾切除术:脾切除作为上述各种相应手术的附加步骤可以采用,慎用于单纯为改善脾功能亢进患者。
(四)标准住院日为14-18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K76.6伴(K70-K71↑,K74↑, I98.3*)上消化道出血、门脉高压症疾病编码。
2.需行门脉高压症分流或断流术者,无手术治疗禁忌症。
3.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5-7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型、凝血功能、血氨、甲胎蛋白、肝炎病毒学指标检测(乙肝五项、乙肝DNA定量、抗HCV)、感染性疾病筛查(抗HIV、TPHA);
2.根据患者情况选择:超声心动图、肺功能、胃镜、腹部CT(增强及血管重建)等。
(七)选择用药。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建议使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明确感染患者,可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1)推荐使用头孢唑林钠肌内或静脉注射:
①成人:0.5g-1g/次,一日2-3次;
③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④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2)推荐头孢呋辛钠肌内或静脉注射:
①成人:0.75g-1.5g/次,一日三次;
②儿童:平均一日剂量为60mg/kg,严重感染可用到100 mg/kg,分3-4次给予;
③肾功能不全患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制订给药方案:肌酐清除率>20ml/min者,每日3次,每次0.75-1.5g;肌酐清除率10-2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2次;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1次;
④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⑤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2.预防性用抗菌药物,时间为术前0.5小时,手术超过3小时加用1次抗菌药物;总预防性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3.如有继发感染征象,尽早开始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6-8天。
2.手术内固定物:吻合钉(如需作食管横断吻合、幽门成型)、人造血管(限制性门体静脉分流术中可能使用)。
3.术中用药:麻醉常规用药等。
4.输血:视术中情况而定。
(九)术后住院恢复7-10天。
1.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血常规 、肝肾功能、电解质、血氨、凝血五项、上消化道造影、腹部增强CT。
2.术后用药: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选择抗菌药物,并结合患者的病情决定抗菌药物的选择和使用时间;
(3)根据患者情况使用护肝药如还原型谷胱甘肽、抑酸剂、支链氨基酸等。
(十)出院标准。
1.一般情况好,可进半流食。
2.伤口愈合良好,无皮下积液(或门诊可处理的少量积液),引流管拔除。
4.没有需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有影响手术的合并症,需要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住院时间、费用延长。
2.出现手术并发症,需要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住院时间延长、费用增加。
3.考虑行肝移植者,退出本路径。
二、门脉高压症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上消化道出血、门静脉高压症(ICD-10:K76.6伴(K70-K71↑,K74↑ ,I98.3*))
行分流或断流术(ICD-9-CM-3: 39.1 , 42.91,44.91)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出院日期: 年 月 日,标准住院日:14-1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