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临床路径(2010年版)
目录
基本信息
《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临床路径(2010年版)》由卫生部于2010年12月10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神经内科专业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96号)印发。
发布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神经内科专业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病毒性脑炎、成人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肌萎缩侧索硬化、急性横贯性脊髓炎、颈动脉狭窄、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视神经脊髓炎和亚急性脊髓联合变性等神经内科8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指导各试点医院制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报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 胡鹏、张文宝
电 话:010-68792200、68792730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临床路径全文
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临床路径(2010年版)
一、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ICD-10:I67.6)。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
1.急性或亚急性起病,伴有或不伴有意识障碍。
2.临床表现多样,主要为颅内压增高、癫痫发作和神经功能缺损。
3.头颅CT直接征象和间接征象提示颅内静脉系统血栓,头颅MRV显示颅内静脉窦显影不良,DSA显示颅内静脉窦显影不良。
5.排除良性颅内压增高等。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和《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
1.抗血栓治疗:
(1)抗凝: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或华法令(每日监测APTT、INR)。
(2)溶栓:尿激酶或r-TPA。
3.对症治疗:
(1)降低颅内压。
(3)防治癫痫。
(5)治疗感染。
(6)营养支持。
(四)标准住院日为2–4周。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I67.6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疾病编码。
2.患有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临床路径流程实施。
3.无严重脑内出血及其他并发症和伴发疾病(恶性肿瘤、血液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心、肺、肝、肾功能衰竭、外伤等)。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沉,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梅毒、艾滋病等)、血同型半胱氨酸、凝血功能、抗“O”、纤维蛋白原水平;
(4)腰穿脑脊液压力、常规生化、病原学检查等检查;
(5)头颅CT平扫及增强扫描、头颅MRI和CTV/MRV。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肿瘤全项、抗核抗体、ENA、类风湿因子、蛋白C、蛋白S、抗心磷脂抗体、全脑血管造影(DSA)。
(七)选择用药。
1.尿激酶或r-TPA等溶栓药物(急性起病,病程相对较短患者)。
2.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及华法令(每日监测APTT、INR)等。
4.对症治疗药物:
(1)有癫痫发作者抗痫药物治疗。
(2)纠正水、电解质紊乱药物。
(八)出院标准。
1.病情平稳和神经功能缺损表现有所好转。
2.并发症得到有效控制。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原发疾病或并发症使病情危重,需转入ICU治疗。
2.住院期间感染(颅内或颅外)加重,需进一步抗感染治疗,从而导致住院时间延长和费用增加。
4.并发症加重者须进一步治疗,从而导致住院时间延长和住院费用增加。
二、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ICD-10:I67.6)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2–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