踝关节骨折临床路径(县级医院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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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踝关节骨折临床路径(县级医院2012年版)》由卫生部于2012年11月8日《关于印发结节性甲状腺肿等外科26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142号)印发。
发布通知
关于印发结节性甲状腺肿等外科26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2〕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有关工作安排,我部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在总结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县医院医疗实际,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结节性甲状腺肿、甲状腺良性肿瘤、急性乳腺炎、慢性胆囊炎、胆总管结石合并胆管炎、胆囊结石合并急性胆囊炎、肛裂、血栓性外痔、门静脉高压症、脾破裂、颈椎病、退变性腰椎管狭窄症、锁骨骨折、肱骨干骨折、肱骨髁骨折、尺骨鹰嘴骨折、股骨髁骨折、胫骨平台骨折、髌骨骨折、踝关节骨折、脑挫裂伤、创伤性急性硬脑膜下血肿、创伤性闭合性硬膜外血肿、慢性硬脑膜下血肿、颅骨良性肿瘤、颅前窝底脑膜瘤等县级医院26个常见外科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实际,在我部制定的临床路径原则内,指导辖区内县医院细化各病种的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县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时应当参照本通知下发的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实施,有条件的县级医院亦可参照我部下发的临床路径(2009年-2012年版)实施。请及时总结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外科26个病种县级医院2012年版临床路径。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 陈海勇、胡瑞荣、焦雅辉
电 话:010-68792413、68792840
邮 箱:mohyzsylc@163.com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1月8日
临床路径全文
踝关节骨折临床路径(县级医院2012年版)
一、踝关节骨折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踝关节骨折(ICD-10:S82.80)
行踝关节切开复位内固定术(ICD-9-CM-3:79.36)。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骨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外科学(下册)》(8年制和7年制教材临床医学专用,人民卫生出版社)。
1.病史:外伤史。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骨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外科学(下册)》(8年制和7年制教材临床医学专用,人民卫生出版社)。
2.无手术禁忌证。
(四)标准住院日为≤1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S82.80踝关节骨折疾病编码。
2.单纯闭合性踝关节骨折。
3.除外病理性骨折。
4.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0-3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电解质、肝功能、肾功能、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踝关节正侧位X线片;
(4)胸部X线平片、心电图。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
(1)骨科CT检查、超声心动图、血气分析和肺功能(高龄或既往有心、肺部病史者);
(2)有相关疾病者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七)选择用药。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建议使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①成人:0.5g-1g/次,一日2-3次;
③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④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2)推荐头孢呋辛钠肌内或静脉注射:
①成人:0.75g-1.5g/次,一日三次;
②儿童:平均一日剂量为60mg/kg,严重感染可用到100 mg/kg,分3-4次给予;
③肾功能不全患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制订给药方案:肌酐清除率>20ml/min者,每日3次,每次0.75-1.5g;肌酐清除率10-2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2次;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1次;
④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⑤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3)推荐头孢曲松钠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①成人:1g/次,一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
②儿童:儿童用量一般按成人量的1/2给予;
③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2.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为术前0.5小时,手术超过3小时加用1次抗菌药物,术中出血量大于1500ml时加用1次;总预防性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3.预防静脉血栓栓塞症处理:参照《中国骨科大手术后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指南》。
4.消肿药物:甘露醇等。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0-3天。
2.手术方式:踝关节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3.手术内植物:接骨板、螺钉、张力带、钢丝、髓内钉。
4.输血:视术中具体情况而定。
(九)术后住院恢复5-13天。
1.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血常规、踝关节正侧位片。
2.必要时查凝血功能、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
3.术后处理: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
(2)术后镇痛:参照《骨科常见疼痛的处理专家建议》;
(3)消肿药物:甘露醇等;
(4)预防静脉血栓栓塞症处理:参照《中国骨科大手术后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指南》,多采用低分子肝素钙等;
(5)术后康复:以主动锻炼为主,被动锻炼为辅。
(十)出院标准。
1.体温正常,常规化验指标无明显异常。
2.伤口愈合良好:引流管拔除,伤口无感染征象(或可在门诊处理的伤口情况)、无皮瓣坏死。
3.术后X线片证实复位固定满意。
4.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围手术期并发症:深静脉血栓形成、伤口感染、脱位、神经血管损伤等,造成住院日延长和费用增加。
2.内科合并症:老年患者常合并内科疾病,如脑血管或心血管病、糖尿病、血栓等,骨折手术可能导致基础疾病加重而需要进一步治疗,从而延长治疗时间,并增加住院费用。
3.植入材料的选择:由于骨折类型不同,使用不同的内固定材料,可能导致住院费用存在差异。
二、踝关节骨折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踝关节骨折(ICD-10:S82.80)
行踝关节切开复位内固定术(ICD-9-CM-3:79.36)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1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