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囊结石合并急性胆囊炎临床路径(县级医院2012年版)
目录
基本信息
《胆囊结石合并急性胆囊炎临床路径(县级医院2012年版)》由卫生部于2012年11月8日《关于印发结节性甲状腺肿等外科26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142号)印发。
发布通知
关于印发结节性甲状腺肿等外科26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2〕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有关工作安排,我部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在总结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县医院医疗实际,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结节性甲状腺肿、甲状腺良性肿瘤、急性乳腺炎、慢性胆囊炎、胆总管结石合并胆管炎、胆囊结石合并急性胆囊炎、肛裂、血栓性外痔、门静脉高压症、脾破裂、颈椎病、退变性腰椎管狭窄症、锁骨骨折、肱骨干骨折、肱骨髁骨折、尺骨鹰嘴骨折、股骨髁骨折、胫骨平台骨折、髌骨骨折、踝关节骨折、脑挫裂伤、创伤性急性硬脑膜下血肿、创伤性闭合性硬膜外血肿、慢性硬脑膜下血肿、颅骨良性肿瘤、颅前窝底脑膜瘤等县级医院26个常见外科病种的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实际,在我部制定的临床路径原则内,指导辖区内县医院细化各病种的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县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时应当参照本通知下发的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实施,有条件的县级医院亦可参照我部下发的临床路径(2009年-2012年版)实施。请及时总结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反馈我部医政司。
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外科26个病种县级医院2012年版临床路径。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 陈海勇、胡瑞荣、焦雅辉
电 话:010-68792413、68792840
邮 箱:mohyzsylc@163.com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1月8日
临床路径全文
胆囊结石合并急性胆囊炎临床路径(县级医院2012年版)
一、胆囊结石合并急性胆囊炎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胆囊结石合并急性胆囊炎(ICD-10:K80.0)
行开腹胆囊切除术(ICD-9-CM-3:51.22)。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黄家驷外科学》(第7版,人民卫生出版社)等。
2.体征:巩膜可有黄染,可触及肿大的胆囊,胆囊区压痛,Murphy’s征(+);
4.实验室检查:血常规检查显示白细胞总数升高,中性粒细胞百分比升高,偶见血清总胆红素及结合胆红素增高,血清转氨酶和碱性磷酸酶升高。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黄家驷外科学》(第7版,人民卫生出版社)等。
行开腹胆囊切除术。
(四)标准住院日为≤10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K80.0胆囊结石合并急性胆囊炎。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明确诊断及入院常规检查≤2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血型;
(3)腹部超声;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血气分析、肺功能测定、超声心动图、腹部CT等。
(七)使用抗菌等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或头孢哌酮或头孢哌酮/舒巴坦;明确感染患者,可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①成人:0.75g-1.5g/次,一日2-3次;
②肾功能不全患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制订给药方案:肌酐清除率>20ml/min者,每日3次,每次0.75-1.5g;肌酐清除率10-2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2次;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1次;
③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④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2)推荐头孢曲松钠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①成人:1g/次,一次静脉滴注;
②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3)推荐头孢哌酮钠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①成人:1g-2g/次,一日2次;严重感染可增至4g/次,一日2次;
②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4)推荐头孢哌酮/舒巴坦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①成人:1g-2g/次,一日2次;严重感染可增至4g/次,一日2次。
②肾功能不全患者按照肌酐清除率制订给药方案:肌酐清除率>30ml/min者,每日2次,每次1 g -2g;肌酐清除率16-30ml/min患者,每次1g,一日2次;肌酐清除率<15ml/min患者,每次0.5g,一日2次;
③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2.在给予抗菌药物治疗之前应尽可能留取相关标本送培养,获病原菌后进行药敏试验,作为调整用药的依据。有手术指征者应进行外科处理,并于手术过程中采集病变部位标本做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3.尽早开始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经验治疗需选用能覆盖肠道革兰阴性杆菌、肠球菌属等需氧菌和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的药物。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
(八)手术日为入院≤3天。
2.手术方式:开腹胆囊切除术。
3.术中用药:麻醉常规用药。
5.病理学检查:切除标本解剖后作病理学检查,必要时行术中冰冻病理学检查。
(九)术后住院恢复7-8天。
1.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
2.术后用药:抗菌药物使用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如有继发感染征象,尽早开始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经验治疗需选用能覆盖肠道革兰阴性杆菌、肠球菌属等需氧菌和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的药物。
3.严密观察有无胆漏、出血等并发症,并作相应处理。
4.术后饮食指导。
(十)出院标准。
1.一般状况好,体温正常,无明显腹痛。
3.实验室检查基本正常。
4.切口愈合良好:引流管拔除,伤口无感染,无皮下积液(或门诊可处理的少量积液)。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术前合并其他基础疾病影响手术的患者,需要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
2.不同意手术患者,退出本路径。
3.术中发现肝胆管结石和/或炎症、胆管癌、肝癌,则进入相应路径。
4.有并发症(胆漏、出血等)的患者,则转入相应路径。
二、胆囊结石合并急性胆囊炎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胆囊结石合并急性胆囊炎(ICD-10: K80.0)
行开腹胆囊切除术 (ICD-9-CM-3:51.22)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