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线疗法
紫外线疗法具体操作
操作方法
1.患者初次照射应先测定其生物剂量 (或用平均值)。
2.生物剂量测定法:①测定部位有下腹中线旁侧、上臂内侧、胸骨旁侧、大腿内侧,一般以下腹部测定为多。②患者取合适体位,将测定器固定于所测部位,其余部位遮盖好。测定时,常用的灯距为50cm。③待紫外线灯发光稳定后,将光源垂直对准测定器,酌情可按每隔5s、10s或15s依次抽动插板照射各孔,直至6孔全部照射完毕。④照射后6~12h观察测定部位,以出现最弱红斑孔的照射时间为一个生物剂量。如在照射后24h观察,则以尚存最弱红斑的前一孔(此孔红斑已消失)的照射时间为一个生物剂量。⑤如照射后6个孔均未出现红斑或全部出现红斑,则应适当增减每孔照射时间,重新测定。⑥测定生物剂量之当天局部避免刺激,以免影响生物剂量的准确性。
3.生物剂量平均值测定法:以同等条件测得20名以上不同年龄、性别的正常成年人的生物剂量,求出平均值,即为该灯的生物剂量平均值。每隔3~6个月重复测定1次,更换灯管时亦须重测。
4.全身照射法
(1)患者裸体(可穿短裤),戴好护目镜。灯距一般为50~100cm。
(2)全身照射可按医嘱分前后2区或4区进行。前后2区照射时,前区光源对准大腿上1/3中点;后区对准臀褶处。分4区照射时,前上区光源对准耻骨联合至头顶联线中点,前下区对准膝关节,后上区对准尾骨尖至头顶联线中点,后下区对准腘窝处。
(3)全身照射剂量,一般从1/8、1/6、1/4或1/2生物剂量开始,以后按进度逐渐增加至5~6个生物剂量(小儿至2~3个生物剂量)。每日或隔日1次,20~25次为1疗程。疗程间隔时间不少于4~6周。疗程中如中断 1周以上,恢复照射时,剂量应酌情调整。
(4)长波紫外线(黑光灯)配合内服或外用光敏药物,如8甲-氧基补骨脂素(8-MOP)等,可治疗银屑病、白癜风等疾病(参见皮肤科常规光化学疗法)。
5.局部照射法 ①患者取合适体位,暴露治疗部位,非照射区遮盖好。②照射创面、溃疡或有脓液痂皮的部位时,应先清洗创面。照射面积应包括病灶周围健康组织1~2cm。③对某些需要用大剂量照射的边缘不整的病灶,周围健康皮肤应先涂以凡士林保护。④按医嘱定好灯距,将光源垂直于照射区中心。⑤红斑量每次照射总面积,成人一般不超过 800cm2,小儿不超过300cm2,重复照射时应在前次红斑消失后方能进行,并不得超出原照射部位的边缘。⑥隔日或隔2~3日照射1次,一般5-10次为1疗程。
6.腔内照射法 ①先将腔内导子(石英玻璃)经75%乙醇浸泡30min后,用无菌纱布拭干。②按医嘱选好石英导子,置入腔内,对准或直接接触病灶照射。③治疗剂量一般以皮肤生物剂量的2-3倍计算(或在粘膜上测定之生物剂量计算),隔日或每日1次,5-10次为l疗程。
7.改变灯距时的剂量换算法 治疗时最好用测定生物剂量时的灯距,如需改变灯距,可参照下表换算。
不同灯距、同一剂量照射时的时间倍数(以50cm为1)
灯距(cm) | 25 | 30 | 40 | 50 | 60 | 70 | 80 | 100 |
同一剂量照射的时间倍数 | 0.4 | 0.5 | 0.7 | 1.0 | 1.3 | 1.6 | 2.0 | 2.9 |
注:以50cm时照射10s为一个生物剂量,则30cm时,10×0.5=5s;100cm时,10×2.9=29s。
常用局部照射方法举例
1.病灶外照射法 如病灶局部因某种原因(如有石膏绷带时)不能直接照射,或患者无法耐受(如严重的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时,可用病灶外照射法,照射附近或对侧相应之健康皮肤。
2.节段照射法 紫外线照射于躯体相应节段,可反射性引起该节段支配的某些内脏器官的功能变化。如领区照射法,照射颈部、上背部(相当于颈3至胸2水平)、锁骨上窝,用于调节颅内功能性及自主神经系统紊乱;照射乳腺区,用于反射性治疗盆腔疾患等。
3.分区照射法 照射面积如超过600~ 800cm2时,可把治疗部位分成数区依次进行。如坐骨神经疾患分区照射,一般分为腰骶 (臀部)、大腿后侧、小腿后侧、大腿前侧4区,每次照射1区。
4.中心加量照射法 急性感染性创面应用大剂量紫外线照射病灶局部,同时用适当红斑量照射病灶周围5~10cm范围的健康皮肤。待创面感染控制后,应酌情减量。
5.穴位照射法 在布巾上开一个直径约1~1.5cm的圆孔,将圆孔对准照射穴位,周围遮好并固定。
6.多孔照射法 以900cm2白布,制成有200个小孔的多孔巾,每个小孔面积 1cm2,孔间距离1cm(小儿用巾之面积、孔数、孔径可适当缩减)。将孔巾置于照射部位,每日或隔1~2日照射1次。下次照射时应更换照孔部位。
7.套式(封闭)照射法 此法用于四肢急性炎症。当病变仍在扩展时,用紫外线于病灶侧近心端的健康皮肤作套式照射。首次用 6~10个生物剂量,一般隔日或3日1次,6~8次为1疗程。
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及患者应戴护目镜,工作人员应戴白手套,室内应保持空气流通。
2.照射时应将头面部、创面与其他部位用盖布分开,并保持清洁,创面盖布须经消毒。创面有分泌物,应擦拭干净方能照射。
3.开灯后,经过3~5min,待发光稳定后方可进行治疗。
4.首次红斑量照射后,应检查红斑反应是否合适,以便调整剂量。
5.尽可能预约患者集中时间进行照射,以减少开闭灯管次数。
6.治疗中应注意电压波动对紫外线强度的影响,有条件时应装置稳压器。
7.对内服或外用光敏药物患者,应先测其生物剂量后方可照射,不能直接使用平均值。
概述
紫外线疗法是利用紫外线照射人体以治疗疾病的方法。紫外线也是不可见光线,医用波长为180~400nm。其生物学作用主要是光化学效应,对人体细胞、体液,神经末梢均有影响。紫外线照射具有抗佝偻和骨软化、促进局部血液循环、加快伤口愈合、提高机体免疫功能,以及杀菌、消炎、脱敏、止痛等作用,在皮肤可见的反应主要为红斑反应和色素沉着。临床常用来治疗多种皮肤病、佝偻病、骨软化症、老年性骨质疏松、烧伤、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产后缺乳等。采用紫外线治疗要正确地确定照射剂量,不同疾病和不同部位有不同要求,一般以生物剂量或红斑量为标准剂量。中医临床目前也用紫外线作穴位照射,或口服中药(如补骨脂,作为光敏剂)配合紫外线照射治疗牛皮癣和白癜风等。
适应症
1.外科疾患 疖、痈、甲沟炎、淋巴结炎、乳腺炎、蜂窝织炎、丹毒、创伤感染、溃疡、褥疮、冻伤、烧伤等。
2.内科疾患 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炎、胸膜炎、风湿性关节炎、肌炎、结核性腹膜炎等。
3.神经科疾患 神经炎、神经痛、神经官能症、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等。
4.皮肤科疾患 瘙痒症、毛囊炎、玫瑰糠疹、带状疱疹、寻常痤疮、脱发、慢性湿疹、花斑癣、白癜风、银屑病等。
5.妇产科疾患 会阴撕裂、外阴炎、阴道炎、宫颈炎、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乳汁分泌不足等。
7.五官科疾患 外耳炎、外耳道疖肿、中耳炎、耳软骨膜炎、鼻炎、咽喉炎、口腔溃疡、扁桃体炎、麦粒肿、角膜溃疡等。
禁忌症
活动性结核、重症动脉硬化、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亢进、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急性泛发性湿疹等,禁用大面积照射。